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南玺 王孝竹 记者闫鹏飞)秦岭深处,洛水之畔,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扎根基层三十余载,以法为剑守护绿水青山,以情为桥化解群众纠纷,用一个个公正裁判书写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答卷。她就是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周梦琳,同时也是2024年“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获得者,一位被当地群众亲切称为“秦岭卫士”的基层法官。
9月5日,记者在洛南县人民法院见到了周梦琳法官。作为陕西省法院系统的代表,她刚受邀参加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胸前佩戴的奖章尚未摘下,眉宇间仍带着对使命的敬畏。
司法护绿的创新密码
“每一次审理环资案件、每一回参与生态修复,都是在向秦岭许下关于美好未来的庄严承诺。”这是周梦琳写在工作日记上的一句话,也是她近10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真实写照。2018年,洛南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作为负责人的周梦琳便将司法护绿的使命扛在了肩上。
2019年的一起非法采矿案彰显了她的司法智慧。面对被告人苏某非法采砂造成的面积20亩、深度2米的砂坑,周梦琳在庭审中看到了被告人的悔意。“痛哭不是真正的悔罪,修复生态才是救赎。”她多次联系被告人家属,讲解生态修复从宽政策。最终,被告人苏某委托家属筹资填埋深坑,经专家鉴定耕作层达标后,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并宣告缓刑。这种“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模式后来被纳入她主导创立的“1234”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法,成为洛南县人民法院秦岭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洛南模式”的核心内容,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清晰指引。
2020年深秋,一起非法采挖野生秦岭红豆杉案让周梦琳彻夜难眠。被告人石某将非法采挖的野生红豆杉种植在其家后院,长势良好,如何收缴、收缴后种植在哪里、由谁来管护成了难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周梦琳多次寻找合适地点。恰逢县林业局正在规划建立红豆杉保护示范基地,她积极奔走协调,最终促成法院、林业局与4A级景区音乐小镇共建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为环境资源审判中补植复绿找到了可持续的“根据地”。如今,基地里每株红豆杉的标签上不仅记录着案件修复过程,更凝结着她数十次实地调研的心血。这种“司法修复+专业管护+生态康养”的立体模式,彻底解决了异地补植“一地难求、一植了之”的困境。
2023年清明节,被告人张某在祭祀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片林地受损。以往此类案件多以“责令补植复绿”收尾,但实际生态修复效果往往不佳,新补植的幼苗难以弥补被毁的生态功能。为实现全面生态修复,让审判真正服务于生态保护,周梦琳深入研究案卷,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寻找突破,反复研读第二十条规定的裁判宗旨,最终提出:“破坏森林资源不仅要赔偿原地补植费用,还需以‘碳汇赔偿’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补充性修复。”该案成为商洛市首次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损害赔偿范围的案例,法院判令张某在赔偿原地造林费用的同时,还需赔偿林地碳汇损失28578.99元。案件审结后,周梦琳并未停下脚步,她迅速联合高校生态研究团队、检察机关、林业部门等六方,共同建立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行政审判法官既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周梦琳常对同事这样说。作为拥有15年行政审判经验的“老兵”,她见证并参与了商洛市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的全过程。
面对改革初期案件量激增、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的压力,周梦琳没有退缩。她牵头梳理办案流程,并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的实际情况,创新推出“四步走”工作法,即当面释法、程序告知、庭前指导、当庭肯定,促进行政负责人既出庭又“发声”,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19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 5 年保持100%,其中“一把手”出庭率达10%,在全省行政审判领域树立了标杆。“让行政首长走进法庭,不是为了让他们‘难堪’,而是让法治思维融入行政决策的每一个环节,实质推进争议化解”,周梦琳的这句话,如今已成为当地行政机关干部的共识。
2023年8月,方某因房屋过户问题将登记机关诉至法院。周梦琳审理发现症结在于历史遗留的产权争议,她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发出司法建议,协调多部门会商。最终,登记机关为当事人办理了过户手续。方某送来的锦旗上“依法调解,握手言和”8个字,是对她工作的最好注解。这样的锦旗在她办公室书柜顶上整齐叠放着几十面。
为破解群众行政诉讼“取证难”的痛点,周梦琳推动洛南县人民法院发出商洛市首份行政诉讼律师调查令,方便律师依法向有关单位调取证据,彻底改变群众“想告却拿不出证据”的困境;为将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她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见面会”机制,组织行政机关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近3年通过该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几十起,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
用赤诚之心践行司法为民
“爱学习、勤思考、善钻研、重创新”,这是同事们对周梦琳的一致评价。56岁的她,办公室书柜最显眼的位置摆放着密密麻麻标注案例要点的法律书籍和厚厚一摞调研笔记。从全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到“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从“办案标兵”到“全国模范法官”,每一项荣誉背后都是她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
在同事们眼中,周梦琳是“拼命三娘”;在群众眼中,她是“贴心法官”。她创立的“五心”工作法——公心、真心、耐心、细心、平常心,成为团队处理“官民”纠纷的“金钥匙”。为方便山区群众诉讼,她推动设立绿色立案通道;面对信访老案,她逐案梳理症结,用耐心疏导化解积怨;审理环资案件时,她总是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让群众在巡回审理中学习法律。一位当事人说:“周法官办案不仅讲法理,更讲情理,让我们输得明白、赢得服气。”
三十载光阴,周梦琳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基层司法事业。从行政审判的“破壁者”到环境资源保护的“守护者”,从机制创新的“探索者”到法治宣讲的“传播者”,她用脚步丈量秦岭的每一寸土地,用法律守护这里的绿水青山,用真情温暖一方百姓。正如她在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时所说:“法官的战场在山野也在人心,我愿继续扎根秦岭,为民司法,不辜负每一寸时光,不违背自己的初心。”
周梦琳——这株生长在秦岭深处的“法治青松”,正以她的坚韧与苍翠,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公正与生机,也照亮了基层司法为民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