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阎良区、浐灞国际港
通报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
内容如下
阎良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双减”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阎良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党某,身份证号:610422**********42, 以个人名义在陕西中瑞华建实业有限公司院内,违规组织开展面向小学生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退还未销课费用480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7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朱某某,身份证号:610114**********27, 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锦都鑫苑小区,违规组织开展面向小学生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退还所收费用190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浐灞国际港
西安浐灞国际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减”政策要求,坚决查处打击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行为,不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现将近期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情况公布如下:
案例一:魏某某,身份证号61032219*********8,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保利心语花园小区15号楼,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对该场所作关停取缔处理。
案例二:左某某,身份证号61232519*********7,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龙湖香醍小区109号楼,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对该场所作关停取缔处理。
案例三:王某,身份证号61011119*********7,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汇悦城小区1号楼。以托管班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经“回头看”检查,该场所已整改完毕。
案例四:李某某,身份证号61042519*********4,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全运村小区29号楼。以个人名义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浐灞国际港教育局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同时对该场所作关停取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