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赵明)日前,根据工作需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对《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陕农发〔2023〕76号)进行了修订,并正式印发。
《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指出,申报镇(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政府积极主动布局产业强镇建设,近5年内已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或被列入县域农业发展规划,有配套的财政、用地、人才、科技等政策措施。
优势特色鲜明。围绕产业强镇建设重点打造1个主导产业,产业链条完整、经营主体多元、业态类型多样。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8000万元以上,属于革命老区县、脱贫县(区)或需要重点支持等情况的镇(乡)可适当放宽。不得笼统申报粮食、果蔬、畜禽、水产等综合性产业类别。
绿色发展突出。围绕产业强镇建设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联农带农有力。围绕产业强镇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联农带农方案,利益联结机制紧密,有效衔接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把小农户嵌入产业链中,使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申报程序——产业强镇申报和实施主体为镇级人民政府。镇级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用地、环保、水电、建设承担主体、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等要素进行科学论证,编制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重点审核申报镇项目承载能力,配套资金、用地、环评等关键前置条件,并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镇项目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商财政部门同意后正式行文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材料,并抄送省财政厅。
申报材料包括:
(一)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文件;
(二)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附件1)、产业强镇建设方案(附件2);
(三)县镇两级政府出台的产业发展规划;
(四)项目建设用地及环评情况说明,项目联农带农方案;
(五)建设承担主体相关经营情况及其自筹资金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