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东方浩镁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性能镁基轻质合金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_5rCnrbUop8FRD4jJZn7g?pwd=yanm提取码: yanm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名称:府谷县东方浩镁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武工 13084846474807646128@qq.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陕西中圣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一路旺都D座
联系方式:杨工 029-85758025 137310605@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l7a0zgngJrMotgL55w6Vw?pwd=cc6n提取码: cc6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时间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