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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公安交管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2025-11-27 1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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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葛兰)近日,为进一步维护周至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遏制车辆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行车拨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全力压降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决定启用以下点位道路交通电子抓拍设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电子抓拍设备位置及限速规定

渭河河堤路周至县境内

1、渭河河堤路周眉界(97Km+760m)测速设备(限速值:60Km/h)

2、渭河河堤路周武渭河大桥东(116Km+250m)测速设备(限速值:60Km/h)

3、渭河河堤路原树滩村(134Km+450m)测速设备(限速值:60Km/h)

4、渭河河堤路周鄠界(143Km+500m)测速设备(限速值:60Km/h)

二、电子抓拍设备公告及启用时间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止,2025年12月2日0时起正式启用。

三、电子抓拍设备抓拍工作时间

每天00:00时-24:00时设备自动抓拍。

四、电子抓拍设备功能

该设备具有对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其它妨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功能。

以上电子抓拍设备已全面竣工,并已通过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周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根据系统采集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秩序。

(编辑:薛诗彤)

(责编:荆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