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唐明军)为促进陕西老字号传承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陕西老字号认定条件与程序、权利与义务、动态管理要求及标识牌匾使用规范等,是对原有暂行办法的全面升级完善,标志着我省老字号认定与管理工作进入规范化、体系化新阶段。
《办法》界定“陕西老字号”及所属企业的认定条件,兼顾历史传承与创新发展。其中,字号需满足创立40年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以上、承载陕西地域文化特征等条件,兼具经济与文化价值,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性。
《办法》明确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优中择优、动态管理”原则,每3年开展一批认定工作,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办法》对陕西老字号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作出明确规定。企业可在产品包装、宣传推广等合法合规场景规范使用陕西老字号标识,享受促进老字号发展、技改、品牌的相关支持政策,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经贸交流与推广活动。
为维护陕西老字号品牌信誉,加强对老字号标识和牌匾的管理,《办法》配套出台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明确标识权属及规范。企业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