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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三个月闹离婚 法院调解彩礼纠纷

领证三个月闹离婚 法院调解彩礼纠纷

2025-12-30 14: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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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周敏驰 记者 文晨)近日,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且返还彩礼的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因婚宴事宜产生矛盾致感情破裂,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2024年2月,王某某与李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5年9月初双方前往外地拍摄婚纱照,9月底在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王某某便外出务工,双方在协商婚宴举办相关事宜时产生分歧,婚礼最终未能举办,夫妻感情也因此彻底破裂。2025年12月25日,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与李某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7万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就彩礼返还问题提出异议。她称自己在筹备结婚过程中也有相应花费,且情人节等节日期间收到的转账属于赠予性质,不应纳入返还范围,仅同意返还部分彩礼。由于双方对返还金额争议较大,办案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

法官介绍,彩礼是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而节日期间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金、日常消费性支出等不属于彩礼范畴。同时,尽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王某某登记后便外出务工,双方确未共同生活;加之当地为贫困山区,经济条件落后,案涉7万元彩礼可能导致王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最终,李某同意返还王某某彩礼3万元,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此次调解不仅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也让当事人明晰了相关法律规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吕媛媛)

(责编:荆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