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通讯员 倪振凯 李俊辉)8月12日,宁陕县人民法院立足秦岭生态司法保护职能,组织干警深入皇冠镇、金川镇开展“法护秦岭绿 法典进乡村”主题普法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秦岭祖脉绿水青山。

在皇冠镇集镇人流密集处,法院干警设置普法咨询台,面向当地群众与进山游客宣讲《生态环境法典》重点内容,发放《禁止非法穿越秦岭》《野生鸟类保护》等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生态损害责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群众关切法律问题30余次。一名西安游客在咨询后深有感触:“秦岭风光得天独厚,是我们共同的宝藏。《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为秦岭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我们游客更应当自觉规范行为,守护好这片青绿。”

集镇宣传结束后,干警前往皇冠镇朝阳沟村开展司法巡山。巡查过程中,对沿途露营游客开展文明劝导,倡导无痕露营,劝阻随意丢弃垃圾、损毁植被等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树牢生态保护意识,自觉守护秦岭生态本底。

与此同时,江口法庭干警走进金川镇老庄、兴隆、小川村,面向基层村民开展生态法治宣讲。干警阐释8·15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时代内涵,结合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文,用通俗话语划清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生态法律红线。针对辖区民宿、漂流经营点位开展“一对一”精准普法,围绕生态保护义务、生态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定,向经营主体讲明污水处置、垃圾清运、游客引导等经营环节法律责任,督促经营者严守生态保护相关要求,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浸润乡野、走进民心。
下一步,宁陕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巡回普法、司法巡山等工作,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走实,以多元司法举措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