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齐小霞 记者 文晨)9月17日,汉中市宁强县法院铁锁关法庭前往胡家坝镇某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村干部及附近村民参与了旁听,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该案申请人系被申请人姐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被申请人为听力言语壹级残疾,智力发育迟滞数十年,经鉴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其配偶因交通事故死亡,其父母已去世,无子女。为后续诉讼、生活照料等,申请人于9月3日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宣告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
承办法官考虑到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前往法庭参加诉讼存在实际困难,决定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并邀请村干部见证庭审全过程。
在临时布置的法庭里,法官严格按照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仔细审查证据材料,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核实被申请人状态及监护情况,考虑到双方的认知能力,法官特别放缓询问节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诉讼权利义务,确保程序合法公正。最终,承办法官依据到案证据,并结合前期实地走访调查情况,依法判决宣告被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为其指定了监护人。
“我们出行太不方便了,法庭能到村委会开庭,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真是太感谢了。”被申请人的家属连连道谢。“这种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的方式,既生动又实用,群众理解认识更加深刻,希望法院多开展这样的活动,让我们的法治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参与旁听的村干部说。
该案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此次巡回审判,不仅高效审结了案件,更将司法的温暖与公正直接送到了群众身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是宁强县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今后,宁强县法院铁锁关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让司法服务真正延伸到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