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桢璐)8月14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了解到,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成员中缴存职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个人账户。该项业务实行一窗式即时办理。
办理提取需携带以下原件资料: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镇(街)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原件。销户提取时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本人书面声明;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办理业务存在多项注意事项。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应与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当先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身份证件信息的变更手续。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时,应当先合并成一个账户后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当先办理解冻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由缴存单位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已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签约的职工,办理销户提取时,应当先办理“公积金冲还贷”解约手续,之后再办理提取手续。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西安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包含调查核实时间)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的。
提取资金收款需持有以下20家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安银行、秦农银行、昆仑银行、邮储银行。
市民可前往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