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李莹 记者 黄艳)自7月1日起,兴平市医保局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四假”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保障专项检查及病历审核,扣除违约金及基金本金共计3.08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兴平市医保局聚焦重点,严肃打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血透”等欺诈骗保行为,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四假”专项整治。此次行动重点聚焦兴平全市医疗保障领域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所有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中存在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血透”等欺诈骗保行为。
整治行动利用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查找、比对、锁定可疑线索,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规定进行开展。旨在促进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建立医保、公安、卫健、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通过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树立一批先进典型的形式,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提升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保障专项检查及病历审核,扣除违约金及基金本金共计3.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