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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老同学找我叙旧原来是一场骗局

原来老同学找我叙旧原来是一场骗局

2021-08-26 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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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谢斌)老同学,代表同窗多少年的快乐。不过,有时候老同学的突然出现却未必只是叙旧。小方自大学毕业后,一直勤勤恳恳的上班赚钱,偶尔闲暇之余会在朋友圈晒晒日常生活。

有一天,小方突然收到了大学校友刘某的消息,刘某称自己母亲生病了,需要借钱看病。小方考虑到曾和刘某在大学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没多想就直接转给刘某6万元。

由于平时工作忙,小方从来没有催刘某还钱。两个月之后,小方再次收到了刘某的消息,内容是特别感谢小方在困难的时候借钱给他,为了“报答”小方,刘某要带他投资挣钱。

刘某底气十足地表示自己能够承揽绿化工程项目、水上乐园工程项目、养老院项目,同时为了获取小方的信任,刘某伪造了财产申报表、银行流水等,不断夸大个人财力。

看到“财力雄厚”的刘某,小方心动了,将近两年向刘某转账约80万元,为了不让小方起疑心,期间刘某还转给小方40余万元。可到后来,小方不仅收不到分红,就连刘某也联系不上。意识到被骗后,小方立即报了警。

刘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高达4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新城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新城区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检察官介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现实中,有极个别人往往利用同学、朋友之间的信任,骗取财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要通过共同朋友或者亲属核实对方身份,凡是涉及财物的,更要小心,要经过多方核实确信之后再进行操作。

(编辑: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