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文晨)即将正式开幕的十四运会无疑是公众热度最高的话题之一,不过若是随意“蹭热度”,可能会造成侵权。近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陕西出台了《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明确规定了侵犯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类型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保护规定》明确,侵犯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以商业目的或潜在商业目的,未经许可将十四运会有关的特殊标志、商标等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将十四运会有关的特殊标志、商标等用于服务项目中;将十四运会有关的特殊标志、商标等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十四运会有关的特殊标志、商标的货物、物品;制造、销售十四运会有关的特殊标志、商标;实施容易使人误认为行为人与十四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的行为。使用相近似文字、图案,也同样会被视为侵权。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十四运会组委会的名义发布广告或者从事募捐、征集赞助等活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活动中,不得侵犯十四运会知识产权。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广告涉及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具有、提供或者查验真实、合法、有效的权利证明文件。发现侵犯十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可向陕西省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将依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