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白圩珑 李佳 张晴悦)“我把车停在停车场里,按理说停车场应该负责车辆安全,但是出现剐蹭后,停车场却不愿意承担责任。”6月13日,车主刘先生回忆了自己遭遇到的停车烦心事。
刘先生说,今年年初,他开车前往西安市东郊某公司办事,因该公司内没有停车位,刘先生便将车辆停放在东三环附近的一家收费停车场内。刘先生回忆,他上午将车辆停进去,中午吃完饭取车时,发现右后方车辆保险杠处出现了多道平行的划痕,最长的约30厘米,明显是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所致。
发现车辆剐蹭后,刘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停车场收费人员查看监控视频。但因其停车的位置处于停车场的监控死角,车辆停放期间,有多辆车从刘先生停车位置附近的那条通道经过,无法确定是哪辆车与刘先生的车发生剐蹭。
“我当时就提出来,停车场应承担车辆发生剐蹭的责任,但是收费员却说不负责车辆安全。”刘先生说,为了这件事,他当时还和收费员吵了一架,但因为自己还有事要办,再者监控没有拍到事发经过,无奈之下,只能自认倒霉,交了10元停车费后离开。
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许多车主将车停在收费停车场,车辆发生损失后,停车场管理方都不愿承担责任,给出的原因是,停车场收取的是停车服务费,不负责车辆及财产安全。
连日来,记者走访西安市多家收费停车场发现,许多停车场在场内的公示牌中写明“不负责车辆安全”的相关内容。如二环东路一家停车场的公示牌上写着“停车场仅提供车位,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关好门窗,规范停车,碰撞刮伤,自行负责”。西门外一家停车场的车辆停放制度中写明“停车场不负责车内物品保管义务,发生财物丢失,与停车场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