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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税新“枫”带来民生“温暖”

莲税新“枫”带来民生“温暖”

2024-12-30 15: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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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王琳 乔雪茹 记者 郑唯舒)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聚焦民生“关键小事”,扎实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办好群众“心头大事”,不断提升基层税费治理服务效能,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人民心坎上。

“我要举报自己!”近期,莲湖区税务局接到了一份奇怪的“举报信”。原来,莲湖区一所幼儿园因投资方未追加投资,导致资金链中断,幼儿园因此倒闭。但包括园长在内的二十多名员工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还未足额缴纳。不得已,幼儿园负责人以“举报”形式,寻求税务部门帮助。

莲湖区税务局桃园路税务所干部了解后,与园长、员工代表以及投资方进行多次沟通,厘清责任,协助三方达成和解。最终,投资方承诺及时补足员工的养老保险。此外,税务干部还告知园长,作为负责人,她应积极承担管理人责任,及时督促财务人员申报缴纳养老保险,依法依规保护自身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您好,我缴纳了物业费,但是迟迟没有拿到发票,请税务部门核查!”近日,莲湖区一小区业主王女士向税务部门举报其小区业委会不开发票。

经税务干部走访了解,因该小区原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长期存在管理矛盾,在街道办的调解下,业主们成立了业委会,行使物业管理服务职能并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但由于相关负责人员财税知识储备不足、税费政策掌握不清晰,没能及时为业主开具发票。

莲湖区税务局了解情况后,主动上门向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详细解释税务登记等相关政策内容,明确业委会可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建账申报纳税并申领发票。同时,针对业委会提出的操作及流程方面的疑问,税务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手把手”辅导,并告知业主代表政策咨询电话、征纳互动平台等线上咨询途径,引导业委会规范财税管理,更好服务全体业主。

“谢谢税务部门帮我拿到发票,也帮助小区业委会规范化发展,大家都是邻居,和和睦睦相处多好!”王女士感谢道。

莲湖区税务局始终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为抓手,坚持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下一步,该局将不断完善涉税争议处置机制、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切实将群众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编辑:钟雨琪)

(责编:荆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