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记者赵丽莉 实习生 逄宇鸣)近日,未央区养德路一家水果店店主张师傅在执法人员的劝说下自觉收起了挡在道路中央的遮阳伞,张师傅本以为占道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只是被下达了告知承诺书,当得知这是“首违不罚”规定的践行,张师傅对执法人员的温情执法感慨万分。
未央区城管执法局谭家中队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张师傅的水果店擅自在门前搭建遮阳棚,影响行人出行和市容环境。便立即亮明身份,指出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得知自己触犯法律,张师傅内心十分焦急,并对执法行为有所抗拒。
由于张师傅的行为情节轻微,且是初次违反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且满足未央区“首违不罚”第三批事项清单的适用条件。但执法人员并未简单开罚单了事,他们首先向张师傅详细解释了法规,并现场下达了《未央区“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您看,咱西安也是闻名中外的旅游城市,环境变好了,自己看着舒适,顾客走着安心。”在执法人员推心置腹的一番沟通后,张师傅渐渐从抵触转变为认同。
事后第二天,店主张师傅一边整理水果,一边感慨道:“昨天谭家中队执法人员过来把道理讲得透透的,也给了我们时间去处理,做生意光图自个儿方便不行啊,城市漂亮了、整洁了,大家走着舒心,生意才更有人气是不是?”
自2021年起,“首违不罚”这一规定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近年来,未央区行政执法人员一直履行此条规定,将人情温度融入法治治理,给予了未央区各个商户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营造了西安崭新的城市形象。
从发现问题到整改到位,仅用了一天的时间,这“一日除”的速度,是“首违不罚”下“法度”和“温度”共同作用的成果。未央区文明执法新实践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同时优化了商户的经营环境,展现了西安市文明执法的新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