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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国家级荣誉丨法官王维君获评国家版权局“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

再添国家级荣誉丨法官王维君获评国家版权局“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

2025-08-23 03: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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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张芸祎 记者 李佳)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奖励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决定》,对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给予奖励。其中,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王维君获评“有功个人”。

以细致专业下好案件审判“先手棋”

被告人周某某侵害著作权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向阳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庭法官王维君、王曼丽以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这是长安区法院审理的第二起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审理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周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的情况下,伪装身份,通过多种方式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草堂校区在校学生出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盗版图书教材近4000册,总价16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表示悔过,并就公益诉讼赔偿事宜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合议庭在征求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师生代表意见的情况下,审查确认了该调解协议。

随后,被告人周某某及家属向社会大众登报致歉,并公开张贴自书悔过书和保证书,同时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图书馆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补偿金3万元,以弥补对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鉴于被告人周某某真诚悔罪、退赃退赔、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调解协议以弥补其犯罪损害结果,长安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以巡回审判打好“以案释法”组合拳

由于该案与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为了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效果,4月23日,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暨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当天,王维君法官将法庭“搬”进高校校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对该起盗版教材销售案件进行了审理。

庭审现场,西北大学师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师生代表及部分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到场旁听案件审理。庭后,旁听师生还就庭审细节与审判法官、检察官进行提问交流。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通过将巡回审判与法治宣讲相结合,以鲜活的案例、生动的形式把更直观、更深入人心的普法宣传送到学生身边,让法官判案“看得见”“听得懂”,让学生们“沉浸式”体验庭审、“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牢固树立守法意识。同时,活动的顺利开展也进一步丰富了院校合作的新形式。

周某某案件的审理不仅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更使在校师生进一步对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了清晰的认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多方协同写好判后“后半篇文章”

为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提升在校学生版权保护意识,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长安区人民法院联合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共同举行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教材工作座谈会暨教材补偿款发放仪式。

活动现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董群雁,长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丽妮,长安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二部主任向静,公安高新分局草堂派出所副所长王永安共同为学生代表发放涉案教材补偿款。

座谈现场,长安区法院就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与各部门达成共识。长安区法院也将持续推进与高校的交流互鉴,加强与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形成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及其他非法出版行为的合力,共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长安区法院将以此次获奖为新的起点,深耕专业领域,探索创新机制,强化普法宣传,不断用判决传递“保护创新就是守护未来”的价值导向,继续用行动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编辑:舒悦峰)

(责编:荆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