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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班培训机构注销 家长“退费”该找谁

暑期班培训机构注销 家长“退费”该找谁

2025-08-25 21: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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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张蓓欣 记者 文晨)给孩子交了课外班培训费,教育机构不但停了课,竟然连公司都注销了,我的钱就打水漂了吗?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及预付式消费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小周为其孩子在乐乐培训机构缴纳12800元,购买了128节课外兴趣班,但在上了39节课后,培训机构即停课。小周和其他家长与培训机构交涉无果后,因工作繁忙,暂时将维权事宜搁置。可等一年后,小周再次找到该机构要求退款时,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甚至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于是,小周将乐乐培训机构原股东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司唯一股东天天公司向其退还剩余服务费8900元。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根据原告提交的教育培训合同、上课记录表、微信聊天记录、报警回执等证据,确认原告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确系因公司单方违约,导致剩余98节课程未履行。乐乐培训机构已注销登记,其公司注销后,原告起诉的乐乐培训机构唯一股东天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退款责任?

法官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调取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提交的注销登记材料发现,在乐乐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中,有一份《注销清算报告》,其公司股东天天公司承诺,截至公司注销登记前,公司资产总额为0元、负债总额为0元。全体股东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无剩余财产。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公司注销后,如有隐匿、遗留的债务由全体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然而,天天公司在明知其与包括小周在内的数名家长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并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仍作出虚假承诺,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手续,因此,天天公司作为乐乐培训机构股东,应当对遗留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退还原告小周剩余培训费用8900元。

法官提醒,家长为孩子报名参加辅导班时,应谨慎审查,避免落入消费陷阱。除教育机构收取大额预付款后停止营业,造成家长后续维权难的情况外,另存在双方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或签订的服务合同未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甚至为图一时方便,通过老师向培训机构转账,未将培训费支付至公司账户等情况。这些情况,均会造成家长依法维权时证据缺失,要特别注意。(文中涉及人物及公司均系化名)

(编辑:范丽娜)

(责编:李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