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在项目资金审批、干部提拔晋升等方面存在漏洞和监督短板……”近日,围绕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原局长刘清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商洛市纪委监委向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深刻剖析,限期整改。
商洛市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深化监督的重要抓手,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系统性、突出性、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精准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漏洞堵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为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度,我们建立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前,组织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案件审理等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联合‘把脉会诊’,对问题根源进行深入剖析,确保建议内容既直指要害,又合法合规、切实可行。”11月19日,商洛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少军说。
在纪检监察建议书中,商洛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制定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开好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整改自觉;通过剖析原因、完善制度,巩固以案促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纪检监察建议书发出后,如何避免“一发了之”、整改效果“打折扣”?商洛市纪委监委采取“面对面”交办、“手把手”督导、“一对一”评估的方式,强化“室组”联动跟踪监督。同时,建立专门台账,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挂号”“销账”式管理,确保每一条建议都落地见效。
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商洛市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着力“治已病”,又注重“防未病”。
以商洛市司法局原局长赵嘉安严重违纪违法案为例,商洛市纪委监委发出《关于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纪检监察建议》,要求该局党组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纪律教育、内部监督、家风建设等方面全面检视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同时,围绕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标采购、营商环境和选人用人等廉洁风险较高的重点领域,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监督程序,从根本上化解风险。
据统计,今年以来,商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0份,推动完善制度75项,取得“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综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