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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法院公布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宁强县法院两案例入选

汉中市法院公布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宁强县法院两案例入选

2026-01-05 18: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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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周俊利 记者 文晨 实习生 高桦)1月5日,记者从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获悉,宁强县法院“某建筑公司与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陕西某公司与某招标公司、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2025年度汉中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某建筑公司中标某镇政府移民安置点工程项目,双方签订该项目施工合同。该工程已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工程结算亦通过第三方完成审核定案。某镇政府未能及时支付工程尾款,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镇政府立即支付工程欠款105160.79元及利息136925.59元。在法院主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镇政府于2025年5月31日前一次性向某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80000元。之后某镇政府如期履行了支付义务,案涉纠纷得到了实质化解,涉诉企业兑现了合法权益。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的生动实践,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政府诚信形象。

某招标公司未按约定退还陕西某公司60万元投标保证金。陕西某公司诉至A法院,经A法院调解,某招标公司当场退还10万元,其余50万元分四期支付,并对逾期还款的利息及保险费、保全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的支付作了明确约定。第三人某建筑公司对某招标公司的还款计划承担保证责任,如其不能按期还款,由某建筑公司直接向陕西某公司支付相应款项。某招标公司未按期履行,陕西某公司遂向A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某招标公司、某建筑公司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A法院对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某酒店的工程款50余万元进行查封,并于2022年续查封。某酒店称与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未进行结算,A法院未予执行。2024年4月上级法院指定该案交叉执行至B法院。B法院于2024年8月向某酒店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提取某建筑公司在某酒店的工程款,某酒店以与某建筑公司无债权债务关系为由不予配合。B法院经研判认定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在某酒店尚有50余万元工程款未领取。遂作出执行裁定书,对某酒店500685.20元予以冻结。某酒店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B法院审查后作出执行异议裁定,驳回了某酒店的异议请求,上级法院复议后维持了B法院所作裁定。B法院遂提取了上述款项,成功兑付给陕西某公司。

该案是人民法院深化“交叉执行”机制的生动例证,法院以交叉执行作为破解执行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抓手,全力兑现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

(编辑:吕媛媛)

(责编:荆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