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文晨 实习生 高桦)1月5日,记者从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获悉,雁塔区法院报送的《甲建材公司与乙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商会调解组织妥善化解企业间拖欠货款纠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甲建材公司与乙建材公司均系建材企业,2021年8月,双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乙建材公司从甲建材公司处采购建材用于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中,甲建材公司依约完成供货义务,乙建材公司拖欠部分货款未予支付。甲建材公司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雁塔区法院考量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与企业经营实际,积极引导企业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托行业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
在联系当事人的过程中,因乙建材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已发生变动,经办员工也已离职,无法联系到乙建材公司前来应诉调解。商会调解员发现,乙建材公司属于该商会组织的会员,随即通过商会行业调解组织的行业信息与资源网络的优势,查询到会员企业的登记信息,找到了乙建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送达了诉状副本的同时,说服该公司与原告协商处理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商会调解员发挥商会行业调解“懂行业、知规则”的优势,积极回应双方企业的利益关切点。同时,法院及时进行法律指导,促进案件在合法合理的框架下化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同时,调解员从法律与行业规则双重约束的角度,督促乙建材公司主动、按时依据和解协议履行其付款义务。
这样的调解模式,既节省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成本,又避免公开审理对企业声誉的影响;既为后续合作留足空间,更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框架内“轻装上阵”,实现了企业的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