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张维)1月19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数据表明,2025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90元,较上年同期名义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053元,同比增长4.8%,增速高于全国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86元,同比增长6.0%,增速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是支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2025年,陕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420元,同比增加1044元,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3%;人均经营净收入4553元,同比增加220元,增长5.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7%;人均转移净收入9719元,同比增加569元,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7.2%;人均财产净收入2097元,同比增加52元,增长2.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9%。
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陕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2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54,较上年同期缩小0.03。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陕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09元,同比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807元,增长4.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692元,增长5.7%。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稳定增长。2025年,陕西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1559元,增长6.2%。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为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