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肖雨 记者 郑唯舒)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以真金白银为楼市置换循环持续“松绑”,自政策实施以来,已历经两次续期,覆盖周期长达5年多,充分体现出国家稳市场、惠民生、促循环的坚定导向,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按照规定,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标准分为两种情形: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给予全额退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退还相应个税,计算公式为:退税金额=已缴纳个税×(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同时,享受政策需满足三项关键条件:一是出售与购买的住房须在同一城市行政区划内,包括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全域;二是出售住房的产权人,须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之一;三是卖房时已依法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先卖后买”全流程,确保政策精准惠及真正有改善需求的家庭。
以常见的改善型住房置换家庭为例进行测算,假设某家庭出售自有住房,转让价格为200万元,卖房时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该家庭在1年内新购住房价格为260万元,因新购住房金额高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可全额退还4万元个税;若该家庭1年内新购住房价格为150万元,低于原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比例计算退税:4万元×(150÷200)=3万元,即可获得3万元退税。政策实施以来,众多换房家庭直接受益,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新区税务局办理此项业务数十笔,单户退税金额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有效减轻了换房过程中的资金压力,让政策红利真正落到百姓口袋里。
此次政策延续,不仅降低了居民换房成本,更对激活市场、畅通循环具有重要意义。从民生角度看,政策直接减少换房家庭的一次性资金支出,缓解了改善型需求群体的经济压力,让更多家庭敢换房、能换房、愿换房。从市场角度看,政策有效释放存量房流通活力,打通“卖旧—购新—改善”的关键链条,推动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市场良性互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在服务便利度方面,税务部门与住建部门强化协同,实现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税收缴纳等信息共享,纳税人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购房合同及相关完税凭证,即可高效便捷办理退税业务,无需多头跑、重复报,大幅提升办税体验。
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退税办理流程,提升政策落实精度,让惠民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以优质税收服务助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