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王嘉瑜 记者 文晨)7月22日,记者从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受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起,调解仅用时一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张某系某家电零售店员工,被告李某于2024-2025年期间在该店购买微波炉、电饼铛、空调等家电若干,共产生货款9500元,因被告暂无现金支付,按照销售流程原告张某为被告李某垫付了该笔货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未能偿还欠款,原告无奈遂向宁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认为案情简单,遂第一时间通知被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被告李某对欠款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陈述未能偿还是因自己长期未挣到钱,所以一拖再拖,并非不想偿还。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细致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经过法官倾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分两期向原告张某支付欠款9500元。目前,被告李某已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了部分款项。
从当事人提交材料到达成调解协议,仅用时一天,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当事人对法院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以及办案团队的团结协作都赞不绝口。事后,当事人将一面写着“秉公办案暖人心,倾心解忧化纠纷”的锦旗送到法院表达感谢。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鞭策。该案的高效化解,是宁强县人民法院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工作原则、践行 “如我在诉” 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宁强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解纷效率与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