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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赡养纠纷化解亲情隔阂

法院调解赡养纠纷化解亲情隔阂

2025-10-11 22: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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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杜凌霄 记者 文晨)在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的社会背景下,老人赡养案件频发。因涉及复杂的家庭纠葛,一纸判决可能会使子女对父母的误会进一步加深,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近日,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老人赡养纠纷,消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平衡好亲情伦理和法律制度,通过小案件彰显了司法的大担当。

李某与王某婚后于1994年生育王某某,后于2000年离婚,王某自此离家不归,李某遂独自抚养王某某。2013年,李某在外务工时因伤右脚截肢,失去劳动能力。2018年李某与王某某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经某村委会调解,双方于2019年1月16日达成协议,约定王某某按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直至李某终老,其后王某某一直按约向李某支付赡养费。后因疫情等原因双方联系变少,自2022年7月起,王某某再未向李某支付赡养费。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支付拖欠的赡养费7200元,并按约继续履行。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后得知王某某最近生意亏损,收入减少,加之李某近期已再婚,二人就此心生嫌隙,因此未再向李某支付赡养费。承办法官向王某某释法析理,让王某某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王某某现在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更应给自己的孩子做好孝顺老人的榜样,传承良好家风。同时向李某做思想工作,让李某体谅子女的不易。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某向李某支付赡养费7200元,并表示愿意继续按约履行。李某撤回起诉,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李某撤回起诉。

赡养纠纷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考虑到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的血缘、亲情关系,为修复亲情,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审理本案时以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为核心,切实发挥司法对社会风尚的价值与功能的引领作用,引导子女认识到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并不随父母的婚姻状况发生改变。赡养老人不仅是法律规范,也是道德情理,需要遵守、传承。子女所谓的“难”,比起老人的“难”算不了什么。经过多次调解工作,王某某表示愿意按照双方达成的赡养协议继续履行,并当庭将之前的赡养费一并支付给了李某。



(编辑:薛璐(见习))

(责编: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