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陕西盛明宏盛能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明,2021至2022年,陕西盛明宏盛能源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向下游31家公司开具10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9448.87万元;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21份,价税合计9595.85万元。2024年8月,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接受、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虚开,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广大经营主体应主动学法、遵法,做到合规经营、诚信纳税。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征管稽查质效,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经济秩序,维护税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