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蒲城县东塬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加油站通过设置“账外账”、账户打款不记账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10.92万元。2024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99.64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线索初现:大数据锁定异常
2024年初,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蒲城县东塬加油站近年来销售收入与行业趋势严重背离:在油价上涨背景下,其申报收入始终持平,而周边同类企业销量普遍增长超20%。稽查部门初步研判其存在隐匿收入嫌疑,随即派员进行实地暗访。连续两天暗访结果印证了初步研判,该加油站每天加油车辆不下百台,预估日均收入两万元左右,与其申报收入差距较大,经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对其立案检查。
外调取证:揭开“双账本”秘密
检查人员决定从外围交易流水查起,利用暗访获取的收款二维码,经批准对提供资金交易服务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出查询银行存款许可证明,要求支付平台全面提供该加油站检查期内的所有交易数据。交易数据清分统计结果显示,该加油站某月份实际通过支付平台收取的款项,是其纳税申报收入的两倍多。面对检查组的追问,财务人员辩称“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并仓促补录部分收入,但这一举动反而暴露账务漏洞。
正面交锋:“证据链”突破防线
2024年4月,检查组依法调取企业电子账套和POS机后台数据,揭开“双账本”真相。该加油站“明账”仅记录现金和公账收入,增值税税负率不足1%;“暗账”则通过第三方平台隐匿收入785万元,并虚列“维修费”“工资支出”冲抵成本。关键性证据包括第三方平台的支付交易记录,以及监控视频中成品油运输车卸油的记录。面对铁证,该加油站负责人赵某某起初以“不懂税法”搪塞,但在完整的资金流水、购销数据、影像证据面前,其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法理博弈:“说理式”执法破僵局
2024年5月,检查组启动“说理式”执法程序,在向企业逐项展示23项证据链的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作了充分的解释和阐述,加油站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负责人授意不如实记录经营情况,少缴税款额度大。有主观故意,有行为手段,有违法后果,符合偷税的情形,最高可处5倍罚款;同时警示若拒不配合将移送司法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追究逃税罪。在政策攻心和法律威慑下,赵某某最终承认设置“内外两套账”的违法事实,签署确认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处理落地:百万税款追缴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蒲城县东塬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将其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