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张维)近日,汉中市总河湖长共同签发2025年第1号市总河湖长令(总第11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组织开展河湖管理保护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推进河湖库渠“四乱”问题、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以及涉河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涉河涉砂问题反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各县(区)总河湖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将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履行河湖长职责的第一抓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亲自督促检查,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各级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县级河湖长要主动作为、积极行动,负责组织开展所管辖河湖专项整治行动,镇村级河湖长要严格履行河湖长职责,加强河湖经常性巡查,联合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二要全面排查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深化河道非法采砂“亮剑护河”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河湖库渠“四乱”、河道非法采砂、涉河建设项目违规等问题,建立问题管理动态台账。要将清理整治重点从大江大河向中小河流、山区河道、灌区渠道延伸,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打通“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最后一公里”。要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对媒体曝光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问题动态清零。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检察机关、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清理整治,坚决管住新增涉河违建、河道非法采砂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决防止已整治问题反弹、同类问题在同一河段反复出现。要落实《汉中市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责任,深挖涉砂问题背后“保护伞”,对有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要强化宣传引导,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长+”协作护河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稳定的巡河员、护河员、河道保洁员队伍。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健全拓宽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途径,积极培育“民间河湖长”、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巡河护河活动,增强社会各界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共享幸福河湖的浓厚氛围。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持续做好正面案例、典型经验以及河道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各方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